盡管新動力日趨廣泛的使用被看作動力界的一場革新,可是關于“新動力”的界定規范始終是無所適從,大眾關于新動力的概念對比含糊、含糊,商家更是對其“各取所需”。也正因如此,很多人關于“鋰電池、鎳氫電池收回率低卻是‘新動力’”、“鉛蓄電池收回率高卻被排擠、鎮壓”這樣的疑問存在疑問與不解。
關于“新動力”的界定,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王金良副理事長給出了更為專業的規范。他以為,界定是不是歸于新動力,通常以動力推行使用的時刻為規范,化石動力使用前史悠久,是傳統動力;太陽能、風能、地熱、生物質能、核能、燃料電池等推行使用前史較短,歸于新動力。當前有些文獻將新動力界說為“正在研討開發有待推行的動力”,這種界說通常使有些“過度超前”的新動力技能未完成市場化就變成“老動力”。例如燃料電池研討始于1839年,比1860年開端研討的傳統鉛蓄電池還要早21年,依照研討時刻應歸于“老動力”,但 100多年來,燃料電池一向未完成規劃使用。因而依照推行使用時刻,燃料電池在國家工業政策中仍被認定為“新動力”領域。關于鋰離子電池、鎳氫電池來說,它們的開展前史只要幾十年,在儲能和動力領域的使用才剛剛開端,因而將這兩類電池列入新動力領域沒有任何貳言。
關于當前上述兩類電池收回率低的疑問,王金良副理事長表明,廢舊鋰離子電池、氫鎳電池因收回難度大,再使用價值低,收回再生工業難以完成商業化運營,收回使用率很低這是現實,但隨著大眾對這類廢電池污染和資源化使用知道的進步、再使用技能的逐漸老練,完成收回再使用是早晚的事。關于新動力和污染危險之間的聯絡,王金良副理事長表明,新動力不能以動力是不是存在污染危險、能否完成有用收回再使用作為衡量規范。例如,核能存在核污染危險,但咱們不能因而將其掃除在“新動力”之外。
那么鉛蓄電池和新動力之間又有著如何的聯絡呢?王金良副理事長以為,將鉛蓄電池抽象地列入傳統動力也是不科學、不公正的。如鉛蓄電池在電動自行車、近距離電動乘用車以及混合動力車中的使用也是近二十多年的事,盡管與傳統鉛蓄電池歸于同一電化學系統,但其布局、技能已發作很大改變,以推行使用的時刻作為界定規范,應歸于代替汽油的“新動力”。
別的鉛蓄電池擁有如“鉛碳電池”、“泡沫石墨電池”等這樣的新技能和“卷繞電池”、“雙極性電池”等這樣的新布局,其功能已得到很大起伏的提高,有些技能創新已不亞于一種新的電化學系統的發現,假如將這些電池劃入傳統動力領域顯然是不恰當的。鉛蓄電池現有技能再使用率已高達98%以上,是收回再使用率最高的電池,也是收回使用率最高的產品,因而,“排擠和鎮壓”鉛蓄電池是由有些人誤導形成的,對鉛蓄電池也是不公平的。
?。ㄗⅲ和踅鹆迹航淌冢哉髟儗<遥滑F任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兼技能委員會主任、鋰電池使用專業委員會會長。)